上一篇介紹了一些基本名詞,這一篇我們來介紹皮亞傑的認知
發展論的重點所在。

其實啊!皮亞傑的認知發展論的誕生,是來自於皮亞傑他觀察
他自己的小孩而產生的,所以他的理論,跟一般行為學派的理
論是不太一樣的。

而他的理論提到兒童的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:

1、感覺動作期(0歲 ~ 2歲):在這個時期的嬰兒,憑自己
的感覺與動作發揮基模的功能(例如:用手來判斷周遭是
否有障礙物),另外也包括了從本能性的反射動作到目的
性活動。

2、前運思期(2歲 ~ 7歲):在這個時期的兒童,他們的特色
是能夠用自已的語言來表達事物,但有自我中心的傾向。另
外在思考方面,不具有互逆性。

3、具體運思期(7歲 ~ 11歲):在這個時期的兒童,他們的
特色為能夠依照個體的經驗來解決問題,能做簡單的推理,
了解可逆性。

4、形式運思期(11歲以上):在這個時期的兒童,他們的特色
為可以做演繹推理,也能夠按照形式的邏輯來思考相關的問
題。

而要注意的一點,這四個順序是不可能跳著運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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